
近期,根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,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5個專項檢查小組,配合中央巡視組對北京等1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巡視工作的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。 專項檢查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,層層傳導壓力”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,也是檢查被巡視地區“兩個責任”落實情況的重要內容。具體檢查四項內容:一是檢查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會議記錄,了解巡視工作組織領導情況;二是檢查巡視報告及其他工作報告,了解圍繞“一個中心、四個著力”發現問題情況;三是檢查巡視成果運用情況,看反饋、移交是否及時規范,整改工作是否到位;四是檢查巡視制度和隊伍建設情況,看制度是否完備,領導小組和巡視辦設置、巡視干部配備等是否符合工作需要。 檢查組通過聽取匯報、查閱資料、個別談話、座談和問卷調查等方式,深入了解情況,發現并指出了被巡視地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。比如,有的黨委重視程度不夠,抓巡視工作積極性、主動性不強;有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結構不合理,聽取匯報不及時,協調紀委、組織部支持配合不夠;有的任務安排重點不夠聚焦、主業不夠突出,節奏不夠緊湊;有的成果運用不充分,與紀委、組織部監督合力尚未形成;有的人員配備不及時、干部結構不合理、管理體制不順暢等。各地黨委和巡視機構對專項檢查高度重視,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,有的經與檢查組初步溝通后已經著手整改,檢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。